十大商标侵权典型案例 |
2008年11月12日 中国商标总网 浏览次数: 编辑: 黑龙江 |
侵权者:宁波华昌电器有限公司
被侵权商标:“SMSUNG”、“Panasonic”、“BOSCH”
产品:吸尘器
事件:2004年2月至6月,宁波华昌电器有限公司未经“SMSUNG”、“Panasonic”、“BOSCH”商标注册人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日本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的许可,擅自生产标有与“SMSUNG”、“Panasonic”、“BOSCH”注册商标相近似的“SQMSONG”、“PANASOANIC”、“BOOSCH”商标的吸尘器4496台,案值597092元。宁波市工商局余姚分局对其处以400000元罚款,并没收吸尘器2649台。
侵权者:义乌市一加工窝点
被侵权商标:“佳洁士”、“close-up”、“signal”
产品:牙膏软管
事件:义乌市工商局查获一加工假冒“佳洁士”、“closeup”、“sig-nal”商标的牙膏软管窝点。现场查获加工牙膏软管指盖机器等6台,“佳洁士”、“closeup”、“signal”牙膏软管成品、半成品97600支。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侵权者:宁波山丰阀门有限公司、浙江恒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被侵权商标:“Kosangas及图”
事件:宁波山丰阀门有限公司在未经“Kosangas及图”商标所有人上海容裕工贸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从2003年3月开始,为浙江恒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余姚市环球经贸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等单位,生产浇铸有“Kosangas及图”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减压阀45000只,其中27200只已销售,17800只在现场被查扣,其非法经营额达464600元。宁波市工商局余姚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扣留的17800只减压阀,并处以600000元的罚款。浙江恒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未经“Kosangas及图”商标注册人上海容裕工贸有限公司许可,销售了28000只标注“Kosan-gas及图”商标减压阀,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专用权。台州市工商局椒江分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320000元。
侵权者:慈溪市华康供氧设备有限公司
被侵权商标:“华康及图形”
产品:氧气吸入器和氧气吸引器商
事件:2003年2月至2004年3月,慈溪市华康供氧设备有限公司未经“华康及图形”商标注册人广州市伟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在其生产的氧气吸入器和氧气吸引器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华康及图形”商标。截至案发时,共生产销售氧气吸入器49585套,氧气吸引器17405套,非法经营额达4952926元。宁波市工商局慈溪分局没收库存商品及包装箱,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罚款1000000元。
侵权者:董建波
被侵权商标:“LOUISVUIT-TON”
产品:女式手提包
事件:当事人董建波未经“LOUISVUITTON”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生产销售标有“LOUISVUITTON”商标的女式手提包9076只,违法经营额达458970元。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对其处以300000元罚款,并没收侵犯“LOUISVUIT-TON”商标权的女式手提包8540个。
侵权者:浙江经协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被侵权商标:GATES
产品:传动带
事件:当事人于2004年1月至8月期间,在未向对方索取商标权属证明情况下,擅自接受外商来样定货出口订单,并委托宁波万亚传动带有限公司加工生产标注“GATES”注册商标标识的传动带27350根,非法经营额达260422元,侵犯了“GATES”商标所有权人美国盖茨公司的合法权益。杭州市工商局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390000元罚款。
侵权者:黄玲玲
被侵权商标:“NATURALLYJOJO”、“巴布豆”、“ELLE”
产品:服装
事件:2003年10月至2004年4月期间,当事人黄玲玲未经“NAT-URALLYJOJO”、“巴布豆”、“ELLE”商标注册人贵婷国际流行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巴布豆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桦榭菲力柏契出版社(法国)许可,擅自委托杭州厚利泰电脑机绣有限公司生产加工与“JO-JO”、“ELLE”、“BOBDOG”相近似的服装,共计5268件(套、条)。并在杭州四季青精品童装市场销售,非法经营额达76830元。杭州市工商局江干分局没收4228件(套、条)侵权服装,并对其罚款130000元。
侵权者:陈吉珍、苏福岩
被侵权商标:“大宝”
产品:化妆品
事件:2004年9月28日,路桥工商局根据举报,依法对路桥教师新村4幢地下车库进行检查,发现现场正在生产标注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和大宝注册商标的“大宝SOD蜜”化妆品。生产者不能提供生产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手续。经查明,当事人陈吉珍、苏福岩共生产了假冒的“大宝”化妆品14箱,每箱80只。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侵权者:温州大统活塞水泵有限公司
被侵权商标:“奥迪”、“三菱”、“桑塔纳”
产品:汽车活塞
事件:2003年7月至2004年4月期间,温州大统活塞水泵有限公司未经“奥迪”商标注册人德国奥迪股份有限公司、“三菱”商标注册人日本菱重工株式会社和“桑塔纳”商标注册人德国大众汽车股份公司的许可,擅自生产和销售与“奥迪”、“三菱”、“桑塔纳”注册商标相近似的侵权汽车活塞14590只(套),非法经营额达155279元。温州市工商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汽车活塞9590只,并对其罚款270000元。
侵权者:路桥北极水产品冷冻厂
被侵权商标:绿色食品
事件:2004年1月至6月期间,路桥北极水产品冷冻厂未经“绿色食品”证明商标注册人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擅自在其销售的冷冻产品上标注“绿色食品”字样,非法经营额达102404元,台州市工商局路桥分局处以罚款110000元。
来源: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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