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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标注册代理-恶意抢注违法 《商标法》正在修订
2010年12月27日   中国商标总网  浏览次数:  编辑: 黑龙江
 
    
    

  从昨天起,由于本报“律师坐堂热线”不再限制解答范围,广大读者提的法律问题五花八门。从刑事案件被害人索赔,到恶意抢注是否违法,在两个小时的解答过程中,坐堂律师始终忙个不停。

  恶意抢注现在就是违法

  读者任女士来电询问如果商标被抢注应如何维权?

  天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宗靓、关琳解答:依照现行的《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以这种恶意抢注的行为其实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相关部门已开始着手修订《商标法》。

  诈骗案不能附带民事诉讼

  市民古先生称,他被别人骗了40余万元,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已判刑,但没有赔偿他的损失,钱要得回来吗?

  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默蕾解答:在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案件中,受害人遭受损失,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而引起的刑事犯罪,如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则不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解决。而且当事人也不能就刑事犯罪之前的债权债务问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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