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群租房多为“二房东”
《办法》实施后,群租房为什么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其中既有出租者的利益纠葛,又有承租者的无奈选择。有关人士指出,群租房彻底从我市退出还需时日。
据介绍,《办法》实施以后,群租房没有迅速退出我市原因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许多出租床位的“房主”并不是房子的真正主人,大多是所谓的二房东。这些人将房子从真正的房主那租来后再将房子分割出租,为的就是从中赚取差价。这些人在利益的驱动下,不会主动配合《办法》实施,更不会因为《办法》的实施主动终止群租房的经营。他们大多都在观望,一旦执法部门开始对群租房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这些群租房的经营者就会迅速停止经营或转为“地下”经营。二是目前群租房在我市还有一定的市场,有相当一部分外来务工的低收入者很难负担得起市区内的房屋租金,租金低廉的床位就成了他们的首选。三是《办法》虽然已经实施,但缺乏相关细则,管理部门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
采访中,记者以为外地来哈打工的亲戚寻找住处为由,到多家房屋中介机构询问是否有床位出租?得到的答复都是“国家已经出台文件,不允许再出租床位。”一家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就算在《办法》实施以前,正规的房产中介也不会开展出租床位的业务。对外出租床位的人大多都是从中介手中承租整套的住宅,然后自己再进行分割出租,这些人基本上都不是真正的房主。
如果说市场上的群租房大多都是由所谓的二房东在经营,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乐于当二房东?这位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套大学附近60平米的两室一厅为例。如果正规出租的话,目前的市场每月租金应该在1500元左右,一年的总租金应该为18000元。但如果在这套房子里放16张床位,每张床位的平均租金为190元。那么一年下来,二房东的租金收入就会有36000多元。而且,很多二房东其实本身就是外地来哈人员,他们经营群租房不仅解决了自己在哈尔滨的居住问题,同时还获得了一份稳定的收入。
群租房正是因为它低廉的租金受到了很多外来务工低收入者的青睐。采访中记者认识了来自青冈的吴昊,他现在就住在复华小区内的一处群租房内。吴昊去年从我市一所大学毕业,想在哈尔滨找一份稳定的工作。然而,从毕业到现在他还没有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现在他的经济来源是靠在一家电脑公司做业务员的收入,每月的工资只有1000多元,单独租房对他来说是一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他现在只能和其他六个人挤在一处群租房里。吴昊说,他已经从网上知道了《办法》内容,但以他现在的收入只能维持现状。想要单独租房,只能等到将来找到收入高一点的工作后再说。
吴昊说:“住在群租房里的人大多数是低收入人群,如果有能力单独租房谁也不愿意挤在群租房里。住在这里的人追求的不是生活质量,而是花最少的钱找到一个栖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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