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商标注册代理-鹤岗市国土资源局多措施做好耕地保护 |
| 2011年8月12日 中国商标总网 浏览次数: 编辑: 黑龙江 |
本报讯 近年来,鹤岗市国土资源局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在建设用地初审过程中,严格以国家、省、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有关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预审和报批;凡能不占耕地的项目,一律不得占用耕地;对确需占用耕地的,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从严控制用地面积,有效防止乱占耕地现象的发生。
积极落实保护政策,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五不准”,建立健全各项保护制度,坚持做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基本农田,非农建设一律不准占用基本农田。
构建并完善基本农田监测、监管和保护体系,把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图、到村组、到农户、到地块。
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最新的土地政策,宣传严把土地闸门和从严从紧控制“地根”的作用,转变各级领导的用地观、管地观,提高村民的依法用地意识。
实施占补平衡,做好开发复垦整理。在建设项目用地过程中,坚持“占一补一”的原则,严格控制和审查、审核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和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制度,对确需占用耕地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征收耕地开垦费,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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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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