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商标注册代理--黑龙江省“逊克玛瑙”穿上“护身符”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
2014年12月8日 中国商标总网 浏览次数: 编辑: 商标总网 |
新晚报12月8日讯 黑龙江省“逊克玛瑙”有“护身符”了。记者7日从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表示,“逊克玛瑙”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继黑龙江省“北大仓酒”、“红星酸菜”后,第三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为有效保护中国的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我国制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拥有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如遇其他机构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查处。国家质检总局于今年3月10日受理“逊克玛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并于近日批准。
逊克玛瑙
主体颜色是红色,兼以黄、白和紫色,俏色丰富,温润绚丽,独具一格。具备宝石五大特性,即色泽鲜艳美观、硬度高、透明度好、化学物质稳定和稀缺性。逊克县设有面积1352公顷的玛瑙石自然保护区,有玛瑙生产加工销售企业50余家,远销日韩俄及东南亚多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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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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